Howard Ch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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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回来的时候,在现代大道上看见一队由4,5辆车组成的车队,明显是某个未上市车型的路试车。用N73拍了几张,看上去似乎是中华或者奇瑞的。有谁认识吗? 34914 34917 34920 349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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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域风情:用车先签合同 开父母车有“八大原则”   美国休斯敦律师保拉·欣顿说,她刚给朋友送了一份合同复印件,那是3年前她与刚学会驾驶的19岁儿子签订的《用车合同》。这就是有孩子、有车的律师家庭发生的故事。   如果父母果真严格按合同条款办事,包括“在第一年,未经批准不得搭载非成年人;只要上了车就必须系好安全带;禁止向车外扔任何东西”,那么他们的确是相当严厉了。   以下是备受家长推崇的《用车合同》规定的8大原则:   1.汽车是危险的。一时的疏忽或大意都会对驾驶者、乘车者或无辜的第三方,造成严重的终生后果。为保护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,我将保持高度警惕,小心驾驶。   2.汽车是昂贵的。买汽车很贵,保养汽车同样很贵。对父母来说,同意我使用汽车就是重要的经济担保。我将尽最大努力不会损害父母在车上的投资。   3.不可以“车”取人。拥有什么样的车、车龄多长、以及是否有车,这一切都与他是什么样的人毫无瓜葛。另外,“有车”并不代表任何意义上的个人成就。当然有一种情况除外——用自己挣的钱买车。我不会因为别人拥有什么样的车,而去评价他们或他们的成就。   4.驾驶成为我责任的一部分,但这决不意味着我的其他责任会消失。我认识到,我的各种责任会一如既往地得到履行——学习成绩、对家庭负责、对他人负责等。如果我不能完全继续担负这些责任,我了解并同意“驾驶特权”将自动废止。   5.驾驶是一种特殊待遇,而不是一种权利。我理解,给我用车特权,其实是父母给我及我的能力的一种“信任投资”,这与我一生中的这个时期应该明白并担负的重要责任密切相关。我也明白,如果我滥用了父母的信任,或者没有担负起责任,那么我的“驾驶特权”将自动废止。   6.使用哪辆车、什么时间用车、与谁共用一辆车、什么情况下用车等,这些问题完全由我父母(车主和各种费用的支付者)决定。我了解并同意,这些安排会根据情况及全家的需要随时改变。   7.同样,我了解并同意,我的父母(如果他们认为适当)可以修改或者增加合同规定的用车条款。我了解他们必要的时候会给我预先通知。   8.任何时候尽管有约在先,当我感觉到无法履行,或无法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每项条款时,我会立即告知父母。我了解,万一发生这种情况,我将失去“驾驶特权”,直到我能证明完全遵守合同约定。我也了解,基于我主动向父母报告我的过失(不管什么原因),作为对诚实行为的奖赏,我将不会受到“家规”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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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牛的靓照

阿牛的靓照。 称它为阿牛,是因为它踏实,稳重,而且起步像牛一样慢~~ :)